正文_第两百四十七章 这样也好,断的干净

“太太……”见宋清妍一个人盯着空气时而轻笑,时而摇头,言行举止都已经不像是一个有情绪的正常人。佣人吓得连哭都忘了哭,只能不知所措的看着她的脸焦急的站在原地。

“我没事,就想一个人待一会。好了,知道了。饭我会吃的啊,你下去吧。”

屋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清妍站起来走到窗户那边,安静地看着外面。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的意识渐渐模糊,沉入梦里。

等她慢慢睁开眼,清妍感觉身体深入传来的疲惫感。一缕阳光从窗帘空隙射进来,柔和的阳光轻舔着她的脸,床单上的玫瑰像血一般刺目。

惊觉自己的状态,她打了个寒颤。那种从心里到身体被蚕蚀般的痛苦是她从不曾经历过的,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宋清妍环顾四周,寻找自己的衣物。然后她僵硬地定住了。她看到了顾朝夕,身着一身蓝色休闲西服,高贵英俊阳光,他正立在门口,盯着她看。

她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拉紧了自己的睡衣。

“你一天没吃饭?”

黑眸看向她,房间里气氛有些压抑和沉闷,他英俊的面颊从侧面看有点冷酷。

“不想吃。”

她咬着唇,咽了下口水,她几乎无法在他面前顺畅地表达。

顾朝夕慢慢走过去,还没等他开口,清妍已经绝望地松开衣领。他的手摸上她的脸,似在欣赏她的绝望和挣扎。

“那么,”他低低的开口,面前的女人头发蓬乱,歪着头,黑发遮住了她的眼睛。

“你就继续饿下去,等你知道饿肚子了,就会想吃的。”

没有预期中的责骂,也没有强迫她吃饭。甚至连大声的斥责都没有,他拍下她的肩膀,走的时候顺便把冷掉的饭菜端了起来。就留她一个人在房间里,恢复了安静。

往后的日子,宋清妍爱上了发呆。

发呆是一个人打发时间时最好的消遣,穿一件及地的吊带棉布拼接长裙,像个落难的公主一样。就这样静静地、不言不语的对着华丽的四柱大床坐着,从黄昏一直坐到黎明。一动,都不动。

顾朝夕还是和平时一样,上班,应酬,回家。她不说话,他也不生气,就好像照顾洋娃娃一样,帮她洗澡,喂她吃饭。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和谐,没有语言的交流,也一样像夫妻般过日子。

唯一不同的是,他要她的次数变多了,大概是着急想再让她有个孩子吧。顾朝夕只有关上灯后才会痛苦地在她耳边低吟,没有人看得到他的痛苦,也不需要去博取任何人的同情。

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会失眠,他的觉越来越少,失眠很严重。在有限的睡觉时间内,都没法安稳,总是梦到那个孩子。

他想,如果那孩子找不回来,他会一辈子失眠吧。

“晚上我有应酬,很快的,等会让佣人带你去花园晒晒太阳。”

顾朝夕临走的时候吻过她的脸颊,宋清妍微微眨了下睫毛,算是听到了。

她的头发披散下来,出不了门,她也懒得梳理。就让它们像这样微蜷着发尾垂绦在她的腰际慵懒的晃**吧,再衬上她未经雕琢的素颜,

安静得像一幅画。

走到门口,顾朝夕心里总觉得不安定,扭头去看发呆的女人。她靠在枕上,就像一个影子,一个随时都会消失的影子。

“看好太太。”他再三嘱咐着佣人,一步三回头的出门了。

佣人打开老式的唱片机,放入黑胶唱片,那是顾朝夕买回来的。他钟爱黑胶唱片,一得空就会在家里放。沙哑的女声瞬时*了整个房间,仿佛回到了旧上海,整个人浸泡在女人的歌声之中。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爱呀爱呀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家山呀北望,泪呀泪沾襟,小妹妹想郎直到今……”

宋清妍终于有了反应,跟着咿咿呀呀长了起来。回想起自己为了帮晓月还债,去不夜城推销酒水,第一次登台唱的就是这首歌。

原来顾朝夕一直记得,他记得比自己更清楚。泪呀泪沾襟,原来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唱着唱着,泪就滑落出来。童话里唱歌能来吸引王子,故事的结局永远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邪恶的人都有他们的报应。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故事毕竟是故事,她的命运却又是另外一番场景。这场景光怪陆离,以至于到最后她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再期待些什么……

佣人再一次把饭送进来,清妍做样子拈了勺子在手心,对着那碗比划了一个舀的动作,而后笑眯眯的望向她。

“太太……”

见她仍然不走,清妍张开唇,用尽她所有的光明,给了她这些日子以来最灿烂的一个笑容。

“那、那我先走喽……太太,真的要吃饭,身体最重要哦。”防备的三步一回头,佣人的谨慎让她不禁想笑。

“知道了,你真的很罗嗦耶。你的女儿会不会嫌你啰嗦,你回去她喜欢你吗?”

“她是会说我唠叨的,年纪上去了没办法。”

这个笑容仿似花费了清妍半生全部的力气,嘴唇回到原位的那一刻,她感到了自己的虚脱。她真的是很努力的在笑,为了一个一直在照顾她却不要求谈判的陌生人。没有条件要谈,没有威胁,没有逼她选择。

她甚至可以和佣人开玩笑,看上去真的没事。但是桌子底下的她的手,却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

看,人不吃饭果然是不行的啊。

“太太,那我先下去了啊,您记得要吃饭啊。”

脸上终于有了点放心的笑容,女佣的身影终於消失在了她的门口。

“呼——”

她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放下那精致的银勺,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砰……”

将汤碗里的鲜美全部都倒在地上,白色的蛋花、绿色的蔬菜覆盖在昂贵的深红地毯上有些暴殄天物。

非洲那里,叙利亚那里,还有很多不知道的地方,这个世界上不知有多少孩子和老人连米饭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更遑论喝一碗有滋有味的热汤呢,世界是不平等的,二八法则永远存在。

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里,让他们得以住得起宫殿般的洋房,开嚣张的跑车,铺的满地都是这种手工编织的地毯……还能让他们肆无忌惮的欺凌,任性,以及为所欲为。

这个世界,真是很搞笑,让人无语。

宋清妍对着镜子看了看,大概的洗了把脸。她把头发扎起来,换上了整齐的衣服。

没有什么要交代的,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她的妈妈被关了起来,也许直到永远,都不能再次见面,等于没有亲人。至于周凌落,还是不要告别了,离别太痛苦,不要去影响别人的幸福。

地毯很软,瓷碗摔了好几次都碎不了,而她还是固执的一次又一次的去摔。终于,再一次竭尽全力的用力之后,白色的花朵四溅而开,残破的瓷片每一个都锋利无比。

“不吃饭果然不行,摔个碗都费劲。自己不吃饭,就是跟自个儿较劲。就连死,都变得不容易,你看,真的很费力气。”

随便捡起一片看上去比较顺眼的,她自我解嘲的笑笑。

握紧那一块利器,上面热热的,还残存着汤的温度。所以抵在手腕上的时候,感觉还蛮舒服的,没有她想像中的那种突兀的冰凉。

自杀是需要勇气的,宋清妍曾一度这样认为。但是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她还不够苦,体会不到现在即将解脱的那种兴奋与期待。

当瓷片划破肌肤,温热的血喷薄而出时,她突然想到了大学时候看的一部电影。

片名不记得了,只记得一个脑子有问题的男人,一度以为他是鸟。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神经病,但是他却得到了一个做鸟的机会。当他站在摩天大楼的顶端,张开双臂学着小鸟的叫声开心的向下跳去的时候,那一刻,他体验到了什麽是飞翔。

也许那才是他一辈子当中最快乐的时候。

这个男人一生中最喜欢的两样东西,一个是巧克力,另一个就是能飞。

而她呢?她一生当中最喜欢什么?似乎到死,都没有明确的答案。起码电影里的男人,到死的那一刻,他真的做到了。所以,连他的尸体都是带着微笑的。

宋清妍怀着一种倾慕,握着瓷片向下拼命的用力!手腕传来剧痛,但是红色的血液马上就像花朵一般四溅而开,沾湿了她身上的棉布长裙开得桃花漫天。

真美啊……

原来死亡的来临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当真正去面对的时候,其实很冷静。

感觉到自己生命的流逝,过去的片段竟然异常的清晰。

她看到了和顾朝夕第一次见面,还有去他公司面试,去海南潜水,去云南手把手教她做生意。

她还看到了流星雨,他捧着一颗星过来,“这颗心,你要不要?”

还有死去的程素云,晓月,她的父亲,慢慢的,画面模糊起来。最让她遗憾的是,到死都没能看到自己孩子的模样。

宝宝,对不起。

“呼……呼……”

轻盈的跌倒在地上,清妍蜷缩着身体,眼前一片白茫,就像是置身于雪地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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