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残酷的塞翁失马

寨子被毁掉,没有房子跟食物的乌蛮女子跟孩子简直比丛林里的野猪还难抓。

主要是她们已经不相信任何男人了。

但是,冬日里的森林食物没有那么丰富不说,森林里的狼,豹子,熊啥的也总是觉得饿,没办法之下,她们抱着吃一顿就死的态度,才靠近了那些唐人。

在喝了一顿滚烫的浓粥之后,一些勇敢的老妇就躺在地上对分发食物的唐军岔开了腿不说,还主动将那些年轻的女子,孩子全身弄得污秽不堪的藏起来。

看到这一幕,就连以劫掠敌人为荣的唐军都看不过眼,告诉她们如果想要睡觉,就去那边已经盖好的竹楼里去。

长安棉纺厂二厂出品的军用羊毛毯子用料扎实不说,还坚固耐用,将士们出征的时候,每人都会发一张这样的毯子,下雨,下雪的时候披在身上不但可以保暖不说,还可以避雨遮风。

这样的一张毯子,就连将士们自己都非常的珍惜,现在,这样珍贵的毯子,那些妇孺们一人一条。

只可惜,没人舍得用这张毯子,那些女人带着孩子听话的进入了新竹楼,她们宁愿围在火塘边上瑟瑟发抖,也不愿使用自己的新毯子,不过,目光从未离开过自己的毯子。

她们还有了一口锅,一口真正的铁锅,铁锅就架在竹楼的火塘上,里面的金黄色的小米粥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唐军给她们一人发了一个竹勺,于是,一座楼里的十个妇孺,就围着火塘,用竹勺从铁锅里挖小米粥喝,只是这样的一锅小米粥似乎永远都喝不完,那些妇人们总是没完没了的往里面加水。

有上千个精壮的男人带着农具,带着牲口帮她们平整田地,整修水道,三五天的功夫,一座比她们以前居住的寨子还要好的多的寨子就出现在了她们的眼前。

寨子其实就是一座小型营寨,外边是高大的木头栅栏,可以保证她们不受野兽侵扰,竹楼周围是开垦出来的小块,小块的田地,因为上了河泥,天气再暖和一点的时候,就可以往里面下种子了。

至于寨子外边,则是大片大片的已经平整过的土地,只要好生经营,用不了多少年,一定会成为肥沃的农田。

那些男人们白天来干活,晚上就去了军营,在确定这些男人不会伤害自己之后,妇人们也就敢从竹楼里走出来了。至于那些没了爹娘的孩子们,他们早就跟参与农垦的唐军混熟了。

“这些竹楼以后就是我们的。”

“那张好看的毯子也是我们的。”

“铁锅?那个大哥说送给我们了,他还说,等官员们到来以后,还会给我们发种子,一个寨子还有两头牛……”

听了孩子们的话,就算是最傻的女人也会问一句——为啥?

小孩子瞅着在外边干活的唐军道:“他们说我们以后就是唐人了,他们还说要我长得壮壮的,把家里的的粮食弄得多多的,再弄一些钱买刀子,买甲胄,我以后也能成府兵。

府兵就是跟他们一样的人。”

妇人们面面相觑,几乎不敢相信孩子们说的话。

云初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妇人跟孩子们的想法。

他本来就是按照谋划按部就班的进行,给她们好处没必要要她们感激,再说了,这样的感激只会给他带来麻烦,没有一点好处。

他的大军基本上布在一条横线上,齐头并进,宽不过三十里,与云瑾他们蝗虫一般前进的道路是重合的。

乌蛮人的寨子分布在僰道的两边,最深处的寨子,也不会距离大路超过二十里。

山里的二十里的距离很远,很远,有时候眼睛都能看到一个寨子,但是,想要走过去,就需要走三五天。

人是群居动物,物资交换是生存本能,距离再远的地方,就不方便交换物资了,也就没有了居住的价值。

林莽深处也不是没有人居住,不过,仔细算起来,他们都是一群属于天生,天养的野人,是真正的野人,与唐人或者乌蛮人根本就无法交流。

那样的人,还是让他们继续留在林莽里自由发育吧,云初目前可没有能力将某一些部族一下子从原始社会改变到封建社会中来。

云初是骑着大象来的,枣红马在大象周围来回的跑,它的身躯跟大象相比,也就跟一只狗一样。

他骑乘的那头母象很听话,从不往悬崖边上走,就算是被枣红马啃了屁股,也不生气,有一次甚至在枣红马的头上拉了一大堆粪便。

自那之后,枣红马喜欢嗅人家屁股的习惯就彻底的消失了。

“这座寨子,目前安置了一千三百人,以妇人,幼童为主,间杂老翁,老妪二十七人,设置竹楼一百五十座,沿着这条小河两边开垦良田三千亩,水浇田六百二十八亩,旱田的数量目前还没有达成,需要烧毁一些林木才成。

按照大帅的指示,末将等人勘察过后,认为这座一号寨子,有发展成城池的潜力,主要是距离这座寨子不到十里方圆的范围内,分布着六座寨子。”

云初瞅一眼将军送上来的地图,指着河岸右边的那座缓坡道:“你们要烧林造田的地方,就是那里?”

参谋将军抱拳道:“正是,这还是听了那些乌蛮人的话之后,才决定在那里烧荒的,她们说,烧掉林木的地里能长出很好的庄稼出来。”

虽然这样的火烧地的下面,还有盘根错节的树根,那东西可不容易从地理弄出来,不过,考虑到这里的人的劳作方式是刀耕火种,也就放心了,这是她们的生活,她们以后会改进的。

“轰轰轰。”远处的山林里传来几声闷响,这应该是火药弹爆炸发出来的。

参谋将军见云初在寻找声音的来源,马上道:“山林中,有将士正在围猎,目标主要是野猪,尤其是小野猪,捉住之后,就准备交给这些妇人饲养。

说起来,这些妇人们对养猪有着难以理解的狂热。”

大象走的速度并不慢,云初没用多少时间就参观完毕了这个一号寨子,对于这里的事情云初还是比较满意的。

可是,去其余地方巡查回来的李元策跟姜协就非常非常的不满了,尤其是对云初慷慨大方的将军队用的毯子,铁锅白白送给那些没有用处的妇人,他们甚至觉得云初这是在资敌。

听了李元策的意见之后,云初笑道:“小家子气,送礼讲究的就是大水漫灌,一次性要把收礼的人泡透了才成,送的礼物,只能湿一点地皮,还不如不送。”

李元策道:“大帅,某家想不出给这些乌蛮人礼物的原因。”

云初看一眼李元策,原本习惯性的想说他爹李孝恭,见李元策的眼睛都快要冒火了,就笑道:“因为我们不但要这里的土地,还要这里的人,要这里的一切。”

“大唐有的是富庶地方,有的是可以开垦的好地方,而这里却是蛮荒。”

云初听了这话,还是忍不住道:“你阿耶若是在的话,要是听你这样评判本帅的所作所为,一定会暴怒将你驱逐出家门。

别跟我生气,你越是生气,就显得你越是愚蠢,你阿耶之所以要努力建立那么多的功劳,就是为了子孙不争气的时候,可以多败几年。

这里看似贫瘠,啥都没有,可是呢,本帅投入的也不过是一张毯子,几口锅,一些粮食跟种子,等这里一切都安定了,光是收赋税,就不亏。”

云初又看向姜协叹口气道:“何其的鼠目寸光也。”

等云初骑着大象走远了,李元策咬着牙道:“三江之水也难洗今日之羞。”

姜协反倒不在乎的摇摇头道:“那就想一下,云初为何说我们是鼠目寸光之辈,想清楚了,或许就不感到羞辱了。”

云初回到中军大营的时候,李思正在用棉布擦拭一颗鸡蛋大小的金球,这样的金球她目前有七百多个,每一颗金球上都镌刻了一个纨绔营子弟的名姓。

李思原本还想把人家的门第也镌刻上去,被云初给阻止了,金蛋上的名字被李思镌刻的又深又大,刻刀一下去半两金子就没有了,如果再允许她把人家的门第也镌刻上去,一颗金蛋上取一两金,七百二十几颗金蛋取下来的金屑,就足够她中饱私囊好几颗金蛋的。

“阿耶,等他们回来就把金蛋发给他们,能把他们活活的乐死。”

云初坐下来喝一口茶水道:“这一次可能会有一些人回不来了。”

李思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担忧的道:“不是说一切顺利吗?”

云初道:“这才刚开始,盛逻皮能斩杀大唐六千铁甲,应该不是一个易与之辈,他们很快就要碰上了。”

李思随手把金蛋丢**,再也没有了把玩的心思。

盛逻皮的生辰就要到了,皮逻阁很想为父亲亲手猎一张好豹皮,好消解一下被云初活捉带来的不好的观感。

森林里有不少的豹子,浪木这里的豹子是最大的,就在二十天前,有猎人声称在浪木这里见到了一头跟老虎差不多大的金钱豹,还被这头大豹子咬死了两个猎人同伴,等他九天后壮着胆子再回到猎场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两个同伴的尸骨都挂在树上,肉已经被豹子吃的不剩下啥了。

现在就看自己有没有好运气杀死这头大豹子了。

为此,皮逻阁专门找来了最适合这头食人豹子的诱饵,一个僰僮。

这个僰僮很年轻,肌肉亮闪闪的,脑袋被卡在一个巨大树木的三角岔的地方,脑后绑着一根木头,将他牢牢地束缚在树杈上,嘴上绑着棍子发不出声。

他惊恐的四处张望着……

藏身于一个坚固木笼里的皮逻阁紧一紧手里的弓,对守在附近的随从道:“往诱饵身上泼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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