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nb... -->>bsp;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展开全部内容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nb... -->>bsp;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