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
吃过简单的午饭,锻炼一上午的那些家伙们仍旧精力旺盛,于是安排他们在院子里练习出刀。
这几天闷在客栈里,也没有去谈笑楼听听江湖上的消息,所以裹得严严实实的,又跑去喝茶。其实也不是喝茶,因为对茶叶过于敏感,只是喝白水而已。但是捧着一壶热水,坐在温暖的角落里,听着南来北往的人们用各种口音谈论着种种匪夷所思的传闻,倒也是一件乐事。
没有人高谈阔论时,便抽出本书看看。这里的文字虽然发音与现代汉语类似,但书写却完全不同,有点类似于韩文。在倚春楼受训时曾经有过扫盲训练,但也是认识简单的数百字而已。这半年来承蒙李知雨每日不厌其烦地教导,倒也可以粗略地阅读。其实在这种状态下看书挺有乐趣,就像是小时候识字不多时,看到不认识的字就猜,猜不出来就统一当作“嘛”字。看到后来,有的字反复出现,也就慢慢熟悉其意思,虽然仍旧不知道如何发音。嗯,跟看英文的感觉也差不多。
或者这种悠闲的生活才是我最向往的吧。不为金钱烦忧,没有家人需要记挂,每天自得其乐地看着芸芸众生为蝇头小利而忙碌奔波。
除去心头那深刻的寂寞,还有生活上的各种不便,一切都让我满意。
所谓再世为人,还是完全不带着前世的记忆最好。一切从头开始,才能融入这个世界中。像我这样有过漫长一生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少年人应有的热情。
冬季天黑得早,不过是四点多钟的时候,天色就开始变得昏暗。
端起水壶,把里面剩下的水全注入杯子中。其实李知雨对我还是不错的,专门准备的水壶、水杯,专门准备的泉水。倘若不是有那个钱师爷从中捣鬼,再过上三五年,也许就会接受他。可惜。。。
冻得鼻子通红的保正拉着双眼红肿的全福从外面走进来,被里面的热气一嘘,那几处红色更是显得鲜明。老头子混浊的目光扫过不多的客人,看到坐在角落中的我。
其实完全不必对我点头哈腰,但他已经习惯如此与人打交道,一时三刻也改变不了。
“葛老板,万山家的丧事共花去。。。”他絮絮地一一汇报款项的支出。其实我是不在乎的。但这老头是个倔家伙,向来以办事公正自豪,不让他念叨完,明天肯定还是要找我麻烦。只有耐心地听他讲足半小时,这才算告一段落。
全福精神委顿,喂下几块点心后,就在老头的催眠声中伏在桌子上睡着。
老头终于结束长篇大论,说出重点问题:“全福家里也没有亲属,没个去处。我和街坊们商议着送他到铺子里当学徒,可是他自己非闹着要给您当个小仆。您要是不嫌弃他,就跟着您。死契我都写好带来啦。”
那是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有几个鲜红的手印。那是卖身者和见证人的押记。从此这孩子就成为我终身的奴仆,以人身自由换得衣食。
懒得细看,把那张纸团起来揉揉,运气捏捏,啥效果没有,只好把它展开,撕成一条一条的,扔在桌子上。即使来到古代,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也不能放弃。
电视剧里那些武林高手可以把纸团变成粉末,简直比碎纸机好使一百倍。怎么我就不行呢。
老头脸上的期待黯然下来,低声道:“让我就带他回去吧。”看来他也觉得跟着我是比较好的选择。
轻笑着安慰他道:“我想收他当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老家伙平时眯缝着的双眼猛然瞪得溜圆,这才发现原来他还是双眼皮呢。
“当儿子?”他的声音因为震惊而提高。
以我67岁的年龄来说,给他当祖母也富裕。当然,现在这个兰儿才12岁,收个10岁的儿子,听起来是有点儿奇怪。
谁让他们正好在我心情寂寥时闯进来呢。现在这个岁数,讨老婆有点儿早,但是收养个孩子总可以。反正现在我是大款,养活百十口人不成问题。
但是总要给人家老头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柔声说道:“全福父母双亡,最缺少亲人关爱。倘若他自己不愿意当晚辈,我收他当弟弟也行。至于当奴仆,我却不要。”
我买个人干什么用?最痛恨这个落后的地方居然允许人身买卖,否则当初兰儿也不会被卖到倚春楼当小倌,我这个替身也就不用被折磨得死去活来。自己已经深受其害,难不成现在还没有彻底翻身,就去迫害别人?
老头子张大嘴想半天,这才嘟囔道:“也不用什么手续,我回去记录一下就行。”
到底是古代,连收养人必须达到35周岁的限制条件也没有。
他叫醒全福,问他本人的意见。睡眼朦胧的孩子一下子热泪盈眶,扑在我身上就喊“爹”。
这个。。。我本来是想让他喊“娘”的。前世只有一个女儿,想要个儿子,可是又懒得再生。算啦,现在是男人,让全福叫一个男人“娘”,也有点儿耸人听闻。
好不容易哄好他,让保正带他回去收拾几件留作纪念的东西,然后把他送到客栈去。至于那间破烂的草房,也请这个老头子代为照管,若有无家可归者不妨可以住进去。如果没有人使用维修,那么烂的房子很快就会变成废墟。其实那房子就算是卖掉,也不值几两银子。可是,毕竟是全福的家,好歹也要留个念想。
全福抽抽达达地提出要求,“我还有三只鸡。”
“好,一起带上吧。”
回到客栈时,已经是掌灯时分。院子里,端端正正地跪着一个人。
说过不让卫三这么处罚组员,他怎么。。。
走近细看,却是李知雨。垂着头,脸色苍白。瞟我一眼,又低下头,呐呐地说:“兰儿。。。原谅我。。。”呵呵。。。玩负荆请罪么?我没兴趣。
看也不看他,走进屋子里去。卫三正气哼哼地吃晚饭。吃完饭,赌气似地扔下碗,说道:“已经跪在那里一个时。兰儿你可别心软。”
这里的一个时,相当于两个小时。李知雨的准备够充分,穿着厚厚的皮裘,帽子也挺暖和,再冻几个时也不会冻死。
不多久,保正背着包袱,提着鸡笼子,送全福过来,大惊小怪半天,这才吐着舌头离去。估计到不了明天中午,全金沙城都会知道这件事。
听说我和全福的新关系,卫三愣神足有1分钟,这才反应过来,笑道:“呵呵,我可是你大伯,快叫。”
全福只见过他一面,有点儿怕这个高壮的汉子,声音小得跟蚊子一般。
卫三倒挺高兴,摸出来一块银子就塞在他手里,拍着他的脑袋道:“给你的见面礼。”
眼看他们挺投缘,正好趁机让全福和卫三住在一起。
然后给无名喂药、清洗,搂着这个几乎没有知觉的人很快就沉入梦中。
早上起来,发现李知雨居然还在院子里跪着。
脸色已经冻得发青,身子哆嗦个不停。这一夜罪受下来,怕是要在**躺好几天才能缓过来。结果卫三的心倒先软化下来,劝道:“算啦,反正你也是男子,说不上多吃亏,原谅他吧。”
其实那晚上我也很享受。由于药物的作用,没有受伤,也没有痛。但是,他的行为,毁掉了我对他一贯的信任。我可以不追究责任,但是想要恢复到从前的关系,却很难。
他现在愿意为过去的恶行付出代价,可能只是被肉体带来的愉悦所吸引。毕竟按照瑶水的说法,兰儿的身体很是与众不同。
所以,我要看看,到底他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会不会真的不顾性命去追求肉欲。至于在这个实验中,他会不会最终死掉,此时还不用担心。毕竟他只有25岁,多少会些功夫,身体也健康,坚持到天黑,总是可以的。
安慰卫三一会儿,让他仍旧带着人去山上训练。可是他却不放心,坚持留下来陪着。只好先打发其他人先去山里。
早饭后,李知雨的老婆忽然跑来,哭哭啼啼地跪在院子中。
嗯,想不到古代妇女还有这种美德。老公在外面奸污人家的孩子,她居然可以一起去赔罪。要是我的老公做出这种事,跟他闹离婚还来不及,怎么会这么贤惠。
她跪足1个小时,眼看我没有反应,就让仆从回家把两个孩子也抱来跪在院子中。
两个孩子都很幼小,一个不满三岁,一个刚过周岁,很快就冻得哭起来。
呵呵,知道我一向待人和善,更可以为救全福的小命而出手杀人,就以为能用这些手段让我屈服。真是打错算盘。是你们自己的孩子,用他们当道具来上演苦肉计,我才不心疼呢。就算是当着我的面杀掉他们,我也。。。
走到他们面前,轻笑道:“李夫人这是想要劝和,还是想要逼死我呢。一人做事一人当,夫人愿意摆出贤惠样子沽名钓誉,那是夫人的事。把无辜的孩子也拖进来,想要干什么?”
气得她一张俏脸雪白,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这么指责她有失厚道,可是,她用这种卑鄙的方法,我岂能被她算计。
抽出雪亮的匕首抵在喉咙间,厉声道:“你们都离开,别在这里恶心我。否则这一刀下去,李夫人就可以如愿。”
这匕首是卫三外出时所得,异常锋利。我倒是没有打算自尽,只是做样子罢了。
即使他们不走,也没有立场再逼迫我。
可是,这刀子也太锋利啦,刚接触到皮肤,就有热乎乎的**流下来。嗯,趁机向后倒下,把手里的匕首扔在地上。反正身后20厘米处就是卫三宽阔的胸膛,我不怕他接不住我。果然被卫三搂住,急切地大叫:“兰儿。。。兰儿。。。”
李知雨大惊变色,“呯”地一声昏倒在地。
其实只是流出些血而已。性命无忧。下次可不能用这匕首玩啊。否则一不小心,真是当个冤枉鬼。
现在不用我操心啦。自有卫三把李夫人骂得狗血喷头,轰走他们一家四口。
卫三平时为人老实,也不是很爱说话,偏偏骂起人来口齿伶俐,词汇丰富,各种俗语花色繁多,骂足30分钟不会重复。有一次我好奇问起来,才知道卫三的老娘是个泼辣婆娘,十里八村的女人加起来,也不是她的对手。她平时不对外作战时就拿老公和孩子们练习。所以卫三耳濡目染之下,身负绝技而不自知。从前卫三身份低下,没有机会发挥特长。后来我成为鹊组的主子,他作为我的结义兄长,自然在组里是太上皇一般的地位。不过短短半年时间,就把沉睡多年的绝技开发出来。
一般的文中,小受都是圣人一般心胸广阔,被残酷虐待后,小攻稍微假以辞色,就感动得一埸糊涂,轻易地达到谅解。
本文的猪可没有这么好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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