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京城(四)
沈月尘算得上是第一次出远门,经验自然不如朱锦堂老道,经验丰富。
旅程刚刚开始的那几天,她还能够应对自如,可是随着行进的路线越长,时间越久,她就越觉得自己快要吃不消了。
连坐了十多天的马车之后,沈月尘渐渐有点理解朱锦堂,为什么喜欢骑在马上了,就算要风吹日晒,但要比拘在马车里好太多了。
因为要赶路,沈月尘只能在中途休息的时候,下车舒展一下身体,活动活动手脚。
明明是坐车赶路,却比想象中的还要累。
这天早晨突下了一场大雨,雨势越下越大,没法赶路。朱锦堂和沈月尘便在沿途的同喜客栈多住了一天,这间客栈是百年老店,在这一带很有名气。
行商在外的人,不管是打尖还是住店,都会十分小心,从来不住新店,以免被人算计,人财两失。
朱锦堂和同喜客栈的谢老板是多年的朋友了,彼此知根知底,很是稳妥。
谢老板本名谢无忧,今年不过才三十岁,可容貌却是十分苍老,看着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正当年的青年人,而是,活像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
沈月尘是第一次见他,不免有些小小地吃惊,若不是朱锦堂提醒了她一句,她差点就要说错话了。
因为要耽搁了一天的功夫,朱锦堂和谢无忧两个人难得可以多聚聚,平时朱锦堂总是来去匆匆,片刻都耽误不得。不过,这次是例外,不是为了生意,而是陪妻子去京城省亲。
同喜客栈之所以有名,一来是因为它是百年老店,二是因为它的酒菜是出名了的好处,虽然建在乡野之地,周围又都是一些小村庄,但是过路吃饭的客人,往往都是来头不小,甚至有些达官贵人也会闻风而来,品尝一下同喜客栈的好酒好菜。
谢无忧亲自温了一壶酒,和朱锦堂两个人一边吃酒,一边下棋,倒也很是惬意。
两人一局过后,朱锦堂是赢家,谢无忧忍不住拍拍手道:“朱老弟近来棋艺见涨啊。”
朱锦堂轻抿了一口酒,淡淡道:“谢大哥太客气了,方才要不是您心不在焉,我这局棋肯定是输定了。”
谢无忧闻言摇头一笑:“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好说的,只有输不起的人才会给自己找借口呢。”
朱锦堂点一点头:“也对,谢大哥您一直是个输得起的人。”
两个人都是话里有话,谢无忧最先挑明了道:“上次朝廷筹集粮食,你们朱家应该赔了不少吧。”
朱锦堂直言不讳,实话实说道:“确实不少,几乎把这两年赚得银子都赔上了,而且,还险些背了骂名。谢大哥呢,想必也赔了不少的钱吧?”
谢无忧淡淡一笑,眼角皱起深深的皱纹,道:“朝廷有难,牵一发而动全身……天要刮风下雨,咱们都得跟着遭殃不是吗?”
朱锦堂缓缓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大雨如注,半响没有说话,只听谢无忧道:“这次的筹粮只是个开始而已,咱们往后的日子要难过了!”
朱锦堂见他的语气有些诉苦的味道,便道:“谢大哥何出此言?您的消息最是灵通不过,风要往哪吹,雨要往哪落,这些事情不是都在您的心里吗?”
同喜客栈,表面上是一件百年老字号的客栈,但是内里也是一个互通消息的好地方,每天都有不少人在这里交易信息,有时常常在谈笑之间,成千上万两的银子就不见了。
朱锦堂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情形,父亲朱峰带着银票过来买消息,而他则是半懂不懂地跟在他的身后,只见,谢无忧只和父亲轻声耳语了几句之后,便把父亲递过去的银票,叠好揣进怀里,然后,风淡云轻地笑了笑。那是有生以来,朱锦堂第一次看见有人可以如此轻轻松松地赚了那么多银子。也是,他第一次发现,这世上原来又比黄金和宝石更加值钱的东西。
如今,谢无忧已经成了他的朋友,而且他也成为了这里的常客。
谢无忧听了朱锦堂这般恭维的话之后,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我这个乡野村夫,已经是孤立无援了!”
李政登基之后,京城一片动**,连带着不少地方官员也随之沉浮不定。那些从前给他互通消息的大人物,如今大部分都已风光不在,只能勉强自保而已。
朱锦堂自然能听懂他的话中含义,只道:“谢大哥,您是老江湖了,甭管这外面的风雨有多大,您总有办法好好应对的。往后,咱们还要多多互通消息才是。”
谢无忧闻此拿起酒壶,亲自给他斟了一杯酒,语气感慨道:“朱老弟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踏实了。”
因为阮家出了一位皇妃,如今,朱家在京城的名声越来越大。所以,谢无忧很庆幸自己和朱家多年来一直互有交情,心情有点像是在赌坊赌钱,输得几乎分文不剩的时候,最后一注,却能翻身赢了个盆满钵满。
这是他的运气,也是他的机会。
朱锦堂和谢无忧喝了一壶酒,下了两盘棋,一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客房休息片刻。
沈月尘正在屋里做针线,打发时间,见他回来了,便含笑起身道:“大爷,今天输了还是赢了?”
朱锦堂闻言,淡淡一笑:“赢是赢了,只是赢得不痛快。”
沈月尘道:“哦?谢老板今天又让着您了?”
朱锦堂点点头:“是啊,让的我都不好意思再赢下去了,索性回来躺躺,休息一会儿。”
沈月尘闻言笑了笑,再没说话,继续低头绣花。
她一针比一针绣得慢,最后,忍不住轻叹一声,决定放弃了。
朱锦堂听见她的叹气声,转过头看她道:“难得今天不用火急火燎地赶路,你还不好好歇着,何必受这个累?”
因为朱家府上一直有专门做针线的人,而且,身边的丫鬟婆子们也都会针线,所以,缝缝补补这样的事,主子们是从来不用沾手。
“妾身也是想打发时间而已,总不能一整天都睡懒觉。”沈月尘说完这话,微低了低头,继续道:“我果然是没有做女红的天分,只能挑些简单的,稍微难一点,就会出问题。”
朱锦堂还是第一次听她这样挫败的语气,嘴角微微勾起,似笑非笑道:“你要是觉得闷的话,过来陪我下盘棋如何?”
沈月尘微微一怔:“妾身不会下棋。”
朱锦堂看着她,语气很是认真道:“我可以教你下。”
沈月尘还是摇头:“光是几缕线我都理不清了,更别说纵横交错的棋局了,我不要学。我看……大爷还是陪我说说话吧?”
正好,她还正有些事情想问他。
朱锦堂淡淡地应了一声,径直走到对面的**,半靠着床头躺了下来,选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和她说话。
沈月尘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其实,我从刚刚住店的时候开始,就觉得谢老板这个人……嗯,怎么说呢?就觉得他这个人有点奇怪……”
朱锦堂心中早料到她会好奇这件事,也难怪,自己第一次见到谢老板的时候,也是微微吓了一跳,因为他那个时候的样貌就和现在差不多一样老,可是那时,谢无忧的年纪才不过十五岁而已。
“他确实和普通人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病,一种会让人苍老的病。”
苍老的病?沈月尘听了他的话,脑海中立刻浮现出“早衰症”这四个字,听说患了这种病的人,身体衰老的过程会是平常人快上好几倍,而且,容貌形似老人,器官也会很快跟着衰退。
沈月尘沉吟了片刻道:“听说这种病,都是家族遗传的,看来谢老板的家里人,应该也有这样的病人。”
朱锦堂见她居然还能接上话,不免微感诧异道:“你早就知道这种病?”
沈月尘掩饰道:“以前曾经在庵里见过这样的人,所以知道一点点。”
朱锦堂听了,只觉她没说实话,仔细想想,真的很奇怪。
她虽然从小在偏僻的尼姑庵长大,但是见识却很广,几乎没什么是她不知道的,或是没见过。写字,算术,还有平时说话时,不经意透露出的只言片语,一切地一切都让人诧异。
沈月尘此时并不知道朱锦堂的心思,只是继续问道:“我听大爷说过,这间同喜客栈是百年老店,那么谢老板也一定有家人在这里了。”
朱锦堂微微缓过神来,“嗯”了一声道:“听说,他的父亲和他是一样的,只是我没有见过。”
沈月尘轻轻点头道:“恩,原来如此。”
朱锦堂看着她若有所思的脸,忽然问道:“看到这样的人,你会觉得害怕吗?”
从前,他和秦氏入住此处的时候,秦氏一看见谢老板就吓得慌忙地别开了眼,那神情仿佛他是什么妖怪似的。虽然,谢无忧已经见惯不惯,并不在意,但还是会让人觉得失礼。
沈月尘想了想道:“虽然有些奇怪,但不会觉得害怕。我看谢老板为人很随和,很沉稳,一看就是个精明豁达的生意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
朱锦堂淡淡道:“说实话,谢无忧其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和他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可以有能力帮人摆脱一切烦恼的人。”
沈月尘听得似懂非懂,只道:“大爷说的是什么意思?”
朱锦堂转头望着她,语气带着几分认真道:“意思就是他是一个百无禁忌的人,只要给的价钱合理,他可以帮你处理任何事,任何人。”
沈月尘的肩膀不自觉地颤一下,后背隐约似有一阵凉意袭来,不是心里觉得怕,而是微微有些寒战战的。
“既然,他是那么可怕的人,大爷为何还要和他称兄道弟地交朋友?难道,大爷不觉得害怕吗?”
朱锦堂没想到,她会这样突然反问自己,眉头微挑道:“有什么好怕的?说起来,我和他都是一样铁石心肠,唯利是图的商人,只要大家在一起有利可图,那我们就是朋友。他们的关系始于一场交易,所以,当一天双方都对彼此无利可图的时候,就是分裂的时候。一切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沈月尘还是第一次听他说这样直白的话,不禁沉默了下来,不知该接什么话才好了。
铁石心肠……他说自己是铁石心肠的人,突然地,让她的心里莫名其妙地疼了一下。如果说,在他的眼里,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场交易的话,那么她和他之间呢?是不是也是一场对等价值的长期交易,一场随时随地可以终止的交易?
只有短短的一小会,沈月尘的脑子里却是不停地翻滚着各式各样的想法。随后,她微微低下头,故作无事道:“没事,大爷方才说的意思,我都明白了。”说完,她下意识地收拾起手边的针线,结果,却心神不宁地刺伤了手指。
沈月尘皱了皱眉,发出一声轻微地呼气声。谁知,朱锦堂见她刺伤了手,立刻起身下床,走到她的身边,轻声责备道:“都说不让你做这些了!往后,不许你再碰针线。”说完,便抓起她的手,把刺破的指尖含在自己的嘴里,轻轻吮去了上面的血珠。
沈月尘有片刻地愣神之后,连忙收回了手,道:“一时不小心而已,不碍事的。”
朱锦堂却是不依,继续抓住她的手,仔细打量了一番,见血止住了,方才放开。
这样的事,他还是第一次做,唇齿间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味,提醒着他刚刚有多么地冲动,竟然忘了自己最讨厌的就是血腥味。
沈月尘也觉得倍感意外,一个有洁癖的人,怎么能这样?怎么会这样?
天黑之后,朱锦堂携着沈月尘下楼用饭,正巧,一楼的大堂里坐着几个吃饭躲雨的客人,正在那里高谈阔论,说的不亦乐乎。
因为他们说话的声音太大,旁人就算不想听见也能听见。
朱锦堂微微蹙眉,回头望向沈月尘道:“这里太吵,要不要上楼去吃饭?”
沈月尘刚要点头答应,就见谢无忧从内间走了出来,便改变主意道:“不用麻烦了,咱们就这里吃吧,而且,谢老板也来了。”
谢无忧才慢悠悠地走出来,正交谈的那一桌人就立刻停了下来,纷纷抬头打量着他。
谢无忧满脸堆笑道:“各位客官,今天好福气,本店今天刚送来了一只羊,所以马上为各位送上本店特色招牌菜清蒸羊羔肉。”
此时,大堂里除了朱锦堂和沈月尘这一桌之外,便剩下方才相谈甚欢的一桌人。
他们听了谢无忧的话后,脸上并无喜色,反而目露凶光,互相默不作声地交换了一个眼色。
朱锦堂匆匆扫了那些人一眼,只见,他们虽是一身商人装扮,但是身形略显魁梧,尤其是坐在主位的那个人,更是生得膀大腰圆,看着一脸凶相。
朱锦堂在心中有了警觉,轻声吩咐身后人道:“情况不对,你们注意点。”
沈月尘听了这话,不由顺着朱锦堂的目光看去,却被朱锦堂小声阻止道:“不要乱看,等会觉得情形不对,就马上躲到桌子下面。”
沈月尘一怔,立刻意识到大堂的气氛确实有些不对,还未等她反应过来。
那桌的人,已经开始准备行动了。原本一直藏着袖中的匕首,泛着寒光,一下子就晃到了谢无忧的眼前。
然而,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沈月尘的手腕已经被朱锦堂牢牢抓住,他一把将她推坐到地上,然后,整个人蹲下身子,挡在她的前面,沉声道:“别怕。”
沈月尘下意识地捂住嘴,身上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双手紧紧攥住衣角,只听有人发出一声厉喝道:“姓谢的,你这个人杀人越货的混蛋,老子今日就要让你血债血偿!”
那人的话音才落,便是一阵乒乓作响地桌椅声,还有,男人们互相厮打缠斗的骂声和呼吸声。
沈月尘心知大事不好,立刻躲在桌子下面,伸手去拉朱锦堂的袖子,让他也一起藏进来:“大爷小心。”
人高马大的朱锦堂自然是藏不进去的,而且,他也没准备藏,他一直留意着对面的动静,虽然看得不够清楚,但听到谢无忧那富有特点的冷笑声之后,他便放心了。
“原以为今天只有肥羊上门,却没想到还混进来几匹疯狗!”
他的话才说完,沈月尘便听见有人发生一声沉痛地闷哼,然后,又有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
待一切恢复平静之后,谢无忧方才亲自走了过来,一面伸手虚扶了一把朱锦堂,一面赔礼道歉道:“失礼失礼,真是失礼。朱老弟,为兄对不住你和夫人,让你们受惊了。”
朱锦堂见他安然无恙,便伸手给沈月尘道:“没事了,出来吧。”
沈月尘这会还狼狈地躲在桌子底下,紧紧握着朱锦堂的手掌,站起身来,只见谢无忧正满脸笑容地望着自己:“弟妹,让你受惊了,真是对不住啊!”
沈月尘还有些恍惚的样子,只见,几步之外的地方,方才还说说笑笑的那几个人,全都倒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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