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家人【05-12

“史蒂芬,你这些年去哪了?”

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玛丽的眼神忍不住往他身上瞟。

林耀一时间难以回答,只能挑几样开口道:“走走停停,去过很多地方,四个月前,我还当了荒野猎人,给一个叫亨利的老板效力。”

“荒野猎人!”

玛丽点点头,她知道荒野猎人,却不知林耀他们狩猎的地方是印第安保护区。

只当林耀是西部的普通猎人,猎杀一些麋鹿之类的猎物,欣喜的说道:“看上去你混的不错,这身打扮真帅气,你爸爸回来一定高兴极了,他一直在为你担忧。”

“我其实早就想回来了,只是因为工作性质,老板不愿意给我放长假。”

“我们老板很赏识我,我现在已经是狩猎队的队长了,每个月有140美元,看到这把枪没有,这是镀金版的卡诺步枪,价值超过800美元,是我们老板的心爱之物,他将这把枪送给我了。”

林耀说着善意的谎,一如跟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北漂们。

人在外,家里人不知道你过得有多辛苦。

你也绝不会想将这种辛苦告诉父母,反而只会挑好的说,这是人的本性。

“真漂亮,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武器。”

玛丽是农场主,家里也是有猎枪的,可镀金的猎枪谁见过。

在她想来,只有那些财力雄厚的人,才有给武器镀金的闲情逸致吧。

换成普通百姓,拿着20一30美金的月薪,能让一家老小吃饱饭就算好的,金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常见的东西。

“我带回来一些钱,您先留着吧,不多,却是一点我的心意。”

林耀掏出钱夹,抽出了十张百元大钞,想了想,又抽出了五张,总计1500美元递了过去。

“这么多?”

玛丽吃了一惊。

家里有三十多头牛,每头牛价值200美金上下,三十头也就是6000美金。

这三十头牛,足以让林耀一家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在小镇上也是比较体面的家庭。

小牛的价格,是成年牛的三分之一。

林耀拿出来的1500美金,足够他们买20头小牛了。

只要好好经营,两年后牧场的规模能扩大一半,这笔钱在当下可不是小数目。

“您把钱收下吧,钱不多,却是我的心意。”

美利坚人很少有孩子给家里钱的习惯,不过玛丽有个唐国丈夫,多少也受到点唐国思想的冲击,能理解林耀想为家里付出的想法。

接过钱,玛丽脸上的笑容更浓,恋恋不舍的说着:“我的小史蒂芬已经长大了,知道给妈妈钱了。你放心,这笔钱妈妈会给你留着,你的年纪也不小了,明天...”

说到这里,玛丽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疑神疑鬼的看向林耀,问道:“史蒂芬,你不会还喜欢艾玛吧?”

“艾玛?”

林耀一时恍惚,瞬间从前身的记忆里,想到了那个青梅竹马的女孩。

前身之所以会出去闯**,也是因为艾玛母亲的反对。

艾玛长的很漂亮,是附近有名的美人。

她的母亲认为她奇货可居,林耀这样的中产家庭她都看不上,一心想让艾玛嫁给富豪。

“艾玛怎么了,嫁给富豪了吗?”

喜欢艾玛的是前身,不是林耀,所以他显得很平静。

玛丽摇了摇头,小声道:“嫁给富豪就好了,她现在混的可不如意,当年你离开后,镇上来了个芭蕾舞剧团,他们的团长认为艾玛很漂亮,身形也很好,有表演芭蕾舞的天赋。”

“很快,艾玛就跟着芭蕾舞剧团离开了,在外面跳了几年,后来因为发育的太好不适合跳芭蕾舞,于是又转行做了小提琴演奏师。”

“但是很遗憾,她在这方面没有多少天赋,圣诞节前从外面回来了,目前正在镇上的酒吧里演奏。”

听了半天,林耀也没听出什么来,疑问道:“这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她演奏的一点不好,别人去听她演奏是因为...”

玛丽说道后面不说了,烦躁的捏了捏额头:“总之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好吧,我会去瞧瞧的。”

林耀注意到玛丽的表情不太对,又道:“我对艾玛没什么想法了,当年是太年轻,以为那就是爱,实际上那只是友谊。我给你的钱,你用来购买小牛吧,不用急着为我的婚事操心,我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没有精力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聊了一下午,傍晚的时候,林志舟放牛回来了。

看到林耀,他整个人都蒙住了,愣了几秒之后才转为欣喜。

聊了聊外面的事,又问了问家里的情况。

一切都好,林耀也放心了。

晚上,他们吃的是烤羊排,喝的是镇上自酿的果子酒。

借着酒兴,林志舟还拉着林耀去看了牧场与群牛,并指着那只头牛跟林耀说:“看到没有,那只就是头牛,只要控制了它就能控制整个牛群。”

“怎么分辨出来的,我看它们长得都一样。”林耀反问道。

“感觉,它给人的感觉就像个王者,实际上它确实是牛群的领袖,我总能一眼认出他,你妈妈就不行。”

林志舟趴在栅栏上,醉醺醺的看着林耀:“孩子,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当然,石头镇太小了,用来安度晚年或许不错,用来事业起步却不够,也没有合适的行业让我发展。”

林耀说的是实话,石头镇这种繁荣小镇,各行各业都被人占据了。

外来人进入就得竞争,短时间内别想着赚钱。

林耀需要的是那种百废待兴的小镇,最好刚建立不久,急着招人和拉拢投资的。

这种新兴小镇,往往会给出大额度的商业免税,三年是基本常态,有的甚至能给五年或者八年。

更重要的是,林耀还没想好做什么。

他之前想跟格拉斯合伙开工厂,这个计划也随着亨利的死泡汤了。

再加上他把身上大多数的钱都留在了家里,身上只有一百多美元,本金方面又成了问题。

他需要离开小镇,再次积累原始资金,并寻找良好的投资项目。

这些东西都不在石头镇,他留下只是浪费时间。

“你长大了,我支持你的想法,只希望你能记住这里是你的家,累了可以回来休息。”

林志舟并不是一个多有本事的人,家里能过得风生水起,一多半都是母亲玛丽的功劳。

不然光凭他一个唐人,在喜欢看肤色的美利坚怎么能成为中产家庭。

别以为林耀不清楚,现阶段的有色人种过得有多糟糕。

哪怕是石头镇,也有人歧视他们的肤色,前身小时候没少因为这个被欺负。

“我要回去睡觉了,今天喝的有点多,果酒的后劲可不小。”

林志舟摇晃着脑袋:“你呢?”

“我去镇上转转,听说艾玛在镇上的酒馆兼职,我准备过去看看,顺便欣赏下夜色下的小镇。”

林耀是个夜猫子,现在才晚上七点半,睡觉的话太早了点。

只是这话一出,他就发现林志舟的表情有些不对,仿佛并不太希望林耀去见艾玛。

“怎么了?”

“艾玛变了,你们相处的或许不会太愉快!”

林志舟支支吾吾的回答着,随后借口醉的厉害就离开了。

林耀目送他的背影,发现不管是母亲玛丽还是父亲林志舟,都对艾玛的事有些三缄其口。

奇怪,这些年在艾玛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再怎么说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怎么会相处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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