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卡玛一看见陆希, 眼眶都有些发红了。
自从进了城堡,她就被安排去做打扫。活儿并不累,可是她却心惊胆战, 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伯爵小姐之前答应给她的庇护无法实现, 伯爵大人正如她所担心的那样,不肯接纳她们母女。
所以她这几天吃不下睡不好, 把艾米紧紧带在身边, 生怕有人看到孩子背上的异样,下一刻就会喊人把她们拖上火刑架。
正当她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竟然又见到了伯爵小姐,这简直是坠入深渊的时候又被人紧紧抓住,怎能不让她激动得想要哭出来呢?就连感觉到了妈妈这几天紧张情绪的小艾米,都主动跑过来想拉住陆希的裙子。
不过陆希现在穿的衣服可跟在村子里的时候完全不同了, 艾米的小手刚刚伸出来, 又迟疑着往回缩——她的小手被那精细的衣料一衬, 显得又粗糙又脏兮兮,虽然她在来之前就已经洗过手了, 可是指甲里的灰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洗干净的, 小手背也晒得黑黑的, 衬在柔软鲜艳的衣料上格外明显。
然而她的小手还没缩回去,陆希就伸手拉住了她,笑吟吟地问:“艾米这几天过得好吗?”
“好!”艾米立刻点头。对她来说, 这几天比在村子里当然是好多了。因为毕竟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每天还能分到一块白面包或者一碗带咸肉碎的汤, 比在家里吃得都好。而且她还不用被关在地窖里, 可以跟着妈妈到处走, 看到那些美丽的房间和走廊……
莉斯盯着伯爵小姐的手, 很想把艾米的小手从她手里拉出来——这不像样子啊,伯爵小姐怎么能牵着一个女仆的小孩!如果去了别的贵族家里,也跟下仆如此亲近,那是会被人嘲笑,给伯爵大人丢脸的!
但是还没等她出言提醒,陆希已经把艾米拉到身边站好,然后拍了拍手:“大家,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了。”
这个大家,应该是指现在站在这间屋子里的所有人,包括琳和莉斯这两个贴身女仆,还有卡玛母女,另外就是何塞和蔫头蔫脑的汉克。
哦,外面还有分配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不过他们没有进屋子的权力,所以莉斯压根就没把他们算进来。
也就是说,这里有伯爵小姐带回来的所有人,还有她们两个贴身女仆?莉斯环顾四周,觉得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伯爵小姐带回来的这都是什么人哪?一对村子上的母女,一个瘸了腿的马夫,还有一个据说是个打着教会旗号招摇撞骗的假牧师!
这么几号人能做什么?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这些人能做的活儿,难道要她们两个贴身女仆也去做吗?莉斯有点儿不祥的预感,尤其是,今天早晨起身的时候,伯爵小姐特地要她拿一件旧衣服来穿。
城堡里怎么会有给伯爵小姐的旧衣服?这些准备好的衣服都是全新的,件件华丽昂贵。一般来说,这些衣服穿过一两次就都会赏给身边的人了,哪儿还能等它旧了再穿?那像话吗?
但是伯爵小姐坚持,所以最后琳去向厨娘那里找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是伯爵夫人有一次赏给她的,因为她做的鳕鱼合了伯爵夫人的口味。
衣服已经赏下来好几年,上面珍贵的花边都被厨娘拆下来偷偷卖给小商人了,只剩下毫无装饰的面料,厨娘舍不得穿,准备把它留着,等自己女儿结婚的时候当做礼服。
这件旧衣拿来的时候莉斯都觉得无法忍受,然而伯爵小姐看着却叹了口气,硬是向琳又要了一件女仆的衣服。虽然在琳和莉斯惊骇的眼神中她到底没有穿,但莉斯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好……
果然,伯爵小姐下一刻就严肃了面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是比较脏和累的,但是非常重要。你们都是我带回来的人,是我信任的,所以大家务必帮助我,好好完成这项重要工作!”
“脏”……和“累”?莉斯觉得脑袋嗡了一下,不祥的预感成真了。她刚惊骇地看了琳一眼,就听卡玛已经第一个跳出来表忠心:“我不怕脏也不怕累,小姐说要做什么,我一定会做好的!”
脏和累算什么呢?伯爵小姐说她们是她信任的人,要让她们一起来做重要的工作,这不就等于把她们母女算做了“自己人”,会庇护她们吗?
何塞当然也点了头,倒是汉克有些茫然:“我,我也算?”他也算伯爵小姐信任的人?
陆希笑吟吟地看着他:“你嘛——我说过,早晚会告诉你那些虫子的事情,在这之前,你得替我干活。”汉克当然不能算可信的人,目前他就是个苦工兼试验工具人,如果能把思想转变过来,那将来倒还可以用一用。至于现在,反正他进了城堡就甭想再出去了,某些程度上来说,他用起来比奴隶还安全。
虫子……汉克本能地又有些胃部翻涌,但同样的,他也确实是很好奇。这些天他反复地想,始终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得到了神恩,肚子里却还会有那些肮脏的虫子。他甚至怀疑这是伯爵小姐搞出来的幻象,就像一些女巫做的那样……但是他又没有证据。
但是现在伯爵小姐又重申一次,说会让他弄明白那些虫子的事儿……是的,他要弄明白,他要搞清楚这究竟是不是诅咒!即使不是诅咒,这也可能是魔鬼力量的污染,说不定就是因为教会撤离了长云领,平民们失去了教堂的保护,肚子里才会生这种虫子呢!
如果他能证明这一点……汉克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他又有了目标了!他要证明这虫子就是因为不敬神明而得上的,那也能证明主的荣光!即使主已经收回了赐给他的恩泽,但这不会丝毫减少他对主和教会的虔诚。
甚至,说不定这就是主给他的考验!汉克振奋地想——也许等他证明了主的荣光,主就会重新赐他神恩,或许还能更进一步!
陆希看着仿佛满血复活的汉克,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不管汉克心里想什么,只要他肯干活就行了。
“小姐,我们现在做什么?”卡玛干劲满满地问。
“唔——”陆希想了想,“先去挖坑建房子。”
高温堆肥,其内部发酵要达到60度以上,并需要保持这个温度至少半个月左右,才能杀死肥料中的病菌和虫卵,达到无害化。长云领这个地方冬天寒冷,如果是在室外堆肥,陆希担心达不到需要的温度。所以她打算建几间板棚来当做堆肥舍,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生个火保保温。
莉斯吊着的心在听到挖坑建房子之后放了下来:“这些工作哪里需要您去做呢?吩咐给奴隶们就是了。”
陆希摆摆手:“他们不知道怎么做。”堆肥的坑也不是乱挖的,还需要通气沟,以利于好氧微生物的生长活动。而且挖坑只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后面才是重点呢。莉斯放心得太早了。
划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男女老少都有。因为冯特伯爵手下本来也没有太多奴隶,现在青壮又都要去田里秋耕,剩下还有养鸡鸭的干杂活的等等,所以分到陆希这里的自然就参差不齐。
二十个人里,壮年男人只有四个,倒是有六个壮年妇女,看起来也都很有力气的样子。剩下的十个就是有老有少了。
说是老,其实应该也就是四十多岁,年纪最大的那个大概有五十出头。别看跟冯特伯爵年纪差不多,可是这几个老人后背都有些伛偻,脸上更是皱纹深布,两只手也青筋凸显,陆希觉得21世纪六十岁的人都比他们看起来年轻有精神得多。
至于少,就在八到十二岁之间,一个个三根筋挑个头,胳膊腿儿伸出来都瘦成一把儿,小脸也都尖尖的,显得眼睛倒是特别大。
饶是陆希有心理准备,看见这些人也不由得沉默了一下。
然而她的沉默大概是被误会了,带着最小的那个女孩的妇女顿时紧张起来,大着胆子说:“小姐,我能干活儿,比男人不差!我,我的劳拉也会干活,她会割草,会拾麦穗和豆荚,每次都能拾很多!”
田地在收获的时候,总免不了有漏下的粮食,小奴隶们在收获之后就负责去田里拾捡这些粮食,劳拉一向是手快眼尖,比其他人拾的都多。
莉斯对不等主人开口就先说话的女奴皱了皱眉,旁边带着这二十个奴隶来的监工立刻瞪起眼睛:“小姐没有问你,再敢说话就让你吃鞭子!”
陆希眉头一皱:“吃什么鞭子!这没你什么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监工心里咯噔一跳,连忙赔着笑脸:“小姐,这些奴隶都不懂规矩,我只是怕他们冲撞小姐……”
“你就弄些不懂规矩的奴隶来给我用?”陆希一句话就把监工怼得不敢说话,然后她向说话的妇女点了点头:“你叫什么名字?”这些奴隶都有些死气沉沉的,就连那四个壮年男人都畏畏缩缩,倒是这个女奴看起来还有几分活力。
“我叫胡安娜——”胡安娜心里其实也是呯呯乱跳。她丈夫去年冬天得病死了,只剩下她和女儿。这眼看又要到冬天了,这是一年里最难熬的日子,虽然领主大人给他们的食物不少,可是要想吃得饱饱的也是不可能。
而且到了冬天,要干活就会挨冻,不干活口粮就要减少,成年男女能熬过去,她的小劳拉可就不行了。去年她和丈夫两个人养一个孩子还勉强,今年只有她一个……
现在她们被划分给伯爵小姐来干活,她昨天就打听过了,说是伯爵小姐从外面带回一对活不下去的母女做女仆,还带了个瘸子来做马夫,可见是个心软仁慈的人。她也有女儿,如果伯爵小姐愿意让她的女儿去做女仆,怎么也比在外面干活要强啊。
所以胡安娜一看伯爵小姐皱眉头,就生怕她不满意要换人,尽管心里害怕,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这举动在莉斯看来很不守规矩,但陆希倒是觉得不错,于是直接把胡安娜叫到了自己身边:“既然这样,你就来帮我吧。”
剩下的奴隶们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好几个人心里都有点后悔,暗自打定主意也要多说几句话,说不定能得到伯爵小姐高看一眼呢——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要伯爵小姐能多给一口吃的也就够了。
胡安娜也是受宠若惊,连忙拉上女儿,紧紧跟在陆希身后,下定决心不管伯爵小姐交待什么,都一定要好好完成。
挖坑和建板棚对奴隶们来说并不难,主要在于他们不知道应该建成什么样子的。陆希先在地上画出了堆积坑的图样——好在也就是比寻常的土坑多了通气沟,讲解之后奴隶们倒也不至于不懂,然后就是选定地点,并定下坑的大小以及板棚的修建。
这个地点选在城堡外面稍远处,附近都是冯特伯爵名下的田地,这一片地今年刚刚种过燕麦,准备明年休耕。陆希就打算用这片地来做试验田,这样可以最快且最直接地证明,有了肥料就不需要轮耕了。
长云领可耕作的田地并不太多。这片领地整体大概呈鸭蛋形,蛋的小头以青石城为中心,大约占领地三分之一的面积是城镇和耕地,而另外三分之二基本上就是荒山和树林了。
所以别看领地面积顶得上一个大公爵,可耕种的田地就差得太远了。而在教会不干正事之后,领地不得不采用轮耕制,如此一来产出就更少,领民的日子自然越来越难过。
民以食为天,这道理放到哪个世界都是准确的,所以尽管冯特伯爵心里不免还顾忌着上次的虫灾,但最后还是答应了陆希,让她来试一试。
所以这件事必须做好,成功了才能有以后。
陆希毕竟没亲自种过地,对于这一片田地要用多少肥料心里没数,最终还是决定多挖几个坑。她点了八个壮年男女,还有两个年纪不算太大的“老人”和两个年纪最大的少年,把他们分为两队,每队负责挖两个坑。
“就用这样的工具?”陆希对着奴隶们拿来的那些东西直皱眉头。锄头居然是石头的,另外就是她在黑莓镇用过的那种掘棍,铁锹都没得一把。这种工具挖土的效率,那可绝对是刚刚的!
监工连忙上前陪笑脸:“小姐,这都是很好的工具了……”奴隶们都用这些啊,这还是因为他们是伯爵大人的奴隶才有得用呢,外头的平民都未必用得上。
“没有铁器?”
“铁器?”监工大吃一惊,“这些奴隶怎么配用那么好的东西呢?再说铁器那么贵……”就算打成器具,也不是用在这方面的。
陆希沉默了一下:“铁器有多贵?我是说,不用像刀剑那么好的。”
监工看起来都要被陆希的比较吓晕了,他比手划脚地讲了一通,陆希才知道,铁器之所以贵,其实是因为没人生产。
光明大陆有没有铁矿呢?有。有没有炼铁的方法呢?也有。什么方法呢?炼金术。
炼金术把铁的精华提炼出来,然后加入一些特殊材料,制成各种武器,比如说约翰和丹尼尔的长剑都是这么来的。
这种武器是附魔的——哦,在光明大陆不说附魔,说是神术物品——比如丹尼尔的长剑叫做霜冻,其上附有冰雪法术,击中敌人不但能破皮断骨,还能给敌人附加一层冷冻效果,冻得对方肌肉僵硬,反应自然就迟钝了。
而约翰的长剑则嵌入了冯特家族的族徽,里面储存着一部分家族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释放出来。这比附着某种法术还要复杂一点。
这种武器,当然不是普通的铁器能够达到要求的。再加上必须使用神术来制造,那成本自然直线上升,可以说,都是金币堆起来的!
“可是农具又不需要神术……”
监工愁眉苦脸地说:“可是那些大领主的田地都有牧师和主教祈福……”用什么农具也都能种得不错啊。比如说他们长云领,以前也是这样呢。既然有这些工具就足够,又何必再花钱去换什么铁质农具呢?没有人愿意在这上头花钱,那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制作这种东西了。毕竟,做一百件农具,也比不上做一把神术长剑来得赚钱啊。
而且,能制作神术长剑,那叫炼金术师,其地位不下于普通神职人员。而做农具,那叫工匠,也就是个平民而已。有手艺的人,谁不想出人头地呢?
“那就连普通铁匠都没有吗?”陆希眉头皱得更紧了。光明大陆这技术发展完全畸形了啊。
那还是有的。毕竟神术长剑不是人人都用得起,很多正式骑士都只能用精钢长剑呢,更不用说骑士侍从之类。所以普通铁匠也还是有活儿干的。技术好的,靠打造点匕首短剑之类就过得不错,技术差的,大概就只能做个锅什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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